脑死亡后重症医学的责任与任务: 优化器官保存
談雅莉1,2 管向东1 何晓顺2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医学部, 2.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中心
目的
现今中国已成为器官移植第二大国,器官移植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国外组织、政府、民间及医疗团体均大力推动脑死亡立法。器官质量与移植患者术后生存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在经过各项相关检查及神经科证实脑死亡后,如何让潜在捐献之器官得以保存及优化器官质量,已成为重症医学医护人员将肩负的神圣职责。
方法
比较国外已有脑死亡立法的国家,寻求应对脑死亡后,重症医学担当的医疗角色。
结果
(1)继续密切监护并记录脑死亡后生命体征变化。(2)维持重要脏器灌注所需血压,维持血气及水电解质平衡,防治心率失常,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停用抢救用激素。维持目标:PH>7.3,平均气道压>24 cmH2O,吸气峰压<35 cmH2O,CVP 5-8 cmH2O,尿量1-4ml/kg/hr 。(3)续用抗生素,防治感染。(4)必要时输血保证Hb~100g/l,HCT~30%及PT~15s 。 (5)停用所有非必要药物。(6)防治因脑死亡后内分泌变化:监测并维持血糖及T3,T4正常。(7)记录脑死亡后所有出入项。
结论
良好的器官质量为不幸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缔造新生命,同时避色器官移植患者术后因器官质量欠佳导致的各项并发症、提高移植术后生存质量。因此在患者证实脑死亡后,重症医学在保障器官质量的角色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其于抢救患者与保存器官之治疗目标截然不一。其中,继续所有生命体征监护及维持器官灌注压等避免脏器进一步损害操施为核心内容。
目的
现今中国已成为器官移植第二大国,器官移植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国外组织、政府、民间及医疗团体均大力提倡、推动我国脑死亡立法。器官质量与移植患者术后生存质量息息相关,因此,在经过各项相关检查及神经科证实脑死亡后,如何让潜在捐献之器官得以保存及优化器官质量,已成为重症医学医护人员将肩负的神圣职责。
方法
从世界卫生组织(WHO)中已记录之脑死亡立法国家,寻找亚洲,欧洲,北美洲及南美洲各国之官法移植注册网,分别为:美国器官分配网(UNOS),韩国器官分配网KONOS,日本器官移植网(JOTNW),欧洲议会(COE),国际移植组织(ONT),澳洲及纽西兰器官捐献网(ANZOD)。比较国外已有脑死亡立法的国家保存器官方法及质量,寻求应对脑死亡后,重症医学担当的医疗角色。
结果
(1)继续密切监护并记录脑死亡后生命体征变化。(2)维持重要脏器灌注所需血压,维持血气及水电解质平衡,防治心率失常,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停用抢救用激素。维持目标:PH>7.3,平均气道压>24 cmH2O,吸气峰压<35 cmH2O,CVP 5-8 cmH2O,尿量1-4ml/kg/hr 。(3)续用抗生素,防治感染。(4)必要时输血保证Hb~100g/l,HCT~30%及PT~15s 。 (5)停用所有非必要药物。(6)防治因脑死亡后内分泌变化:监测并维持血糖及T3,T4正常。(7)记录脑死亡后所有出入项。
结论
良好的器官质量为不幸的终末期器官衰竭患者缔造新生命,同时避色器官移植患者术后因器官质量欠佳导致的各项并发症、提高移植术后生存质量。因此在患者证实脑死亡后,重症医学在保障器官质量的角色是不容忽视的。然而,其于抢救患者与保存器官之治疗目标截然不一。其中,继续所有生命体征监护及维持器官灌注压等避免脏器进一步损害操施为核心内容。

